传播发布合作协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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传播发布合作协议(0276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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传播发布合作协议

 广告客户或代理单位名称(以下称甲方): @@@有限公司
 广告发布单位名称(以下称乙方): ***有限公司  
       甲乙双方根据国务院规定的国务院《广告法》《广告管理条例》及有关规定,经协商一致,签订本合同,并共同遵守。
       一、甲方委托乙方于              日至             日,区域网络媒体进行广告软文发布,本次发布费用为        元(含税)。具体发布媒体名单、发布规格、发布内容等以附件一为准,发布费用在乙方报价的基础上、当甲方下单时由双方确认。具体细则如下:
       1、 稿件发布(经甲方事先同意的除外),没有经过甲方同意的不予结算;
       2、 在甲方指定的媒体范围内、发布周期内发稿,如有增加、替换媒体或调整发布时间,应提前与甲方沟通,经甲乙双方确认,否则不予结算。
       3、稿件版面不能有杀人、放火、性病广告等可能影响本广告软文产品形象的社会不良信息;
       4、 稿件版面不能写有广告专刊或信息等等同于广告版面的字样,以乙方审核为准;     
       5、 乙方刊发的稿件要以新闻版式出现。
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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