传播发布合作协议
广告客户或代理单位名称(以下称甲方): @@@有限公司
广告发布单位名称(以下称乙方): ***有限公司
甲乙双方根据国务院规定的国务院《广告法》《广告管理条例》及有关规定,经协商一致,签订本合同,并共同遵守。
一、甲方委托乙方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,区域网络媒体进行广告软文发布,本次发布费用为 元(含税)。具体发布媒体名单、发布规格、发布内容等以附件一为准,发布费用在乙方报价的基础上、当甲方下单时由双方确认。具体细则如下:
1、 稿件发布(经甲方事先同意的除外),没有经过甲方同意的不予结算;
2、 在甲方指定的媒体范围内、发布周期内发稿,如有增加、替换媒体或调整发布时间,应提前与甲方沟通,经甲乙双方确认,否则不予结算。
3、稿件版面不能有杀人、放火、性病广告等可能影响本广告软文产品形象的社会不良信息;
4、 稿件版面不能写有广告专刊或信息等等同于广告版面的字样,以乙方审核为准;
5、 乙方刊发的稿件要以新闻版式出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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暂无